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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基律师 黄文基律师,河源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专注于刑事辩护,坚持团队化服务,所在团队有上百宗刑事辩护经历,团队不断保持学习,提升服务质量,执业理念是:细节出魔鬼,也只有细节打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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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黄文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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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罪辩护

强迫交易罪由什么构成

  我们不在是处于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需要跟别人交易购买的,现在市场上有些人为了想要达成交易强迫买卖。那么,强迫交易罪由什么构成?本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强迫交易罪由什么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交易,就具有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强迫交易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市场中的交易本身就是自由的,但有时候也有可能出现强迫交易的情况,要注意此时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以《刑法》第226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而在强迫交易的过程中,有可能因为暴力行为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此时应当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再进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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